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堂教学
1、8月24日老生正式开课,第一周全部线上教学,后期视疫情发展情况
确定上课形式;2020级新生报道开学待通知。各位承担教学任务教师请提前准备好在线授课平台,并及时与授课班级沟通联系做好上课准备。
2、各任课教师开课前3天,在“石河子大学在线教育综合平台”完成教学基本文件上传工作,上传教学资源不少于前四周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方案、课程PPT、练习题、电子版教材或讲义(主要供未返校学生使用)、课程作业、教学视频等,并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教学资源。
3、各系、教学实验中心8月28日前完成各门课程教学资源上传情况自查,确保课程框架体系完整,教学内容全面准确,无学术性错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并将自查表于8月29日上交至学院教科办。
4、学院8月29日--8月30日将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对教学资料上传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5、正式上课后课堂教学仍采取错时、错峰上课。上午时段:博学楼A区B
区、会2、会4教室第1节上课时间提前至9:30,第3节课上课时间提前至11:50;知行楼(基础实验楼)、博学楼C区、会1、会3、绿2、绿3、杏1、杏2、杏4、东2、东3、以及东经楼内的教室继续按照原有作息时间上课。
6、正式上课后对未返校老生,仍采取线上教学同步的方式,有条件的课程(公共基础课等)可考虑一门课程由一名授课老师集中线上教学,以保证线上教学和课堂教学质量。线上教学时要为未能到课堂的学生提供网课、视频回看、音频回听、电子讲义等资料,以满足学生的自学所需。
(二)实践教学
1、实验课
第一周实验课暂停,后期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由各学院统筹安排学生分组多批次开展实验。特殊暂缓返校学生可利用晚课、周末及其他空余时间集中补课。
2、实习(实训)
(1)第一周实习(实训)暂停,后期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的暑期实训及课程设计工作,请各承担教学任务教师采取线上答辩考核方式做好课程结课考核,并将成绩于8月31日之前录入教务系统。
(2)2017级毕业实习工作将于2020年8月31日开始,此次实习采用校内分模块集中实习+科研项目实习两种模式开展。请计科系选派3名,大数据系选派2名教师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管理工作,并将名单于8月26日之前报至教科办。
(三)补考工作
本学期开学补考将对2019学年2学期课程组织开展补考工作,原则上只安排线下补考。补考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待定,学院教办、学办协调做好有关学生补考的相关工作。
二、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撰写工作,上学期期末已经安排部署,请各系组织做好教学大纲撰写自查工作,学院将于2020年9月7日组织开展院级检查论证。
三、学院计科专业工程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请相关教师、实验中心、各办公室按照学院计科专业认证工作安排和任务完成相关工作。
四、根据大学教学工作,改革调整了有关本科教学相关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具体参看石大校办发〔2020〕25 号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通知。请各系、教学实验中心及时组织教师学习。
五、根据大学教学工作安排,下发了石大校办发〔2020〕24 号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补考、缓考、重修、补修和免修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学习,学办组织做好有关学生的学习传达工作。特别注意:2019学生开始,课程补考不及格只能重修,重修课程费用按学分收取。
六、关于开展2020年石河子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计科专业、软工专业及时查看关注,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七、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课程申报暨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工作安排,请各系、教学实验中心及时关注。学院各专业需按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专业至少申报3门。
威利斯游戏网站教科办
2020年8月20日